阳光石油网|石油技术交流|石油人论坛

 找回密码
 欢迎注册
查看: 1007|回复: 0

[专利申请] 专利复审委托如何办理,发专利复审通知书注意什么?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1 09:36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2-2 23: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下载丰富资料,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阳光石油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欢迎注册

    x

    一、专利复审委托如何办理?

    (一)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参照《指南》的相关规定在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二)复审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未指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复审程序中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收件人;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有多个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署名在先的视为收件人;署名无先后(同日分别委托)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指定;未在指定期限内指定的,视为未委托。

    (三)对于根据《专利法》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复审请求人,未按规定委托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不合格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二、发专利复审通知书注意什么?

    (一)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指南》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补正。

    (二)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三)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指南》有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欢迎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阳光石油网 ( 鲁ICP备2021003870号-1 )

    GMT+8, 2025-4-26 06:30 , Processed in 0.06781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