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大学的精神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走向了它的反面。时至今日,大学的“梦想”(如果不是恶梦的话)已经不再是探究哲学的真知,或是探索政治的审慎与明智,而是传授刻板的教条和那些同样刻板的技艺,这些教条和技艺,因为丧失了探究(zetesis)的精神,不在是使人自由的道路,而是挟制奴仆的轭,不是培养公民的竞技场,而沦为“贩卖毕业的机关…灌输固定知识的机关”(蔡元培)。之所以如此,乃在于我们的大学背弃了亚里士多德劝告的自由教育,所以阿多(Pierre Hadot)才会说,正是大学的出现才使哲学不再是一种生活方式(a way of life);或者象克尔凯戈尔所言,哲学中的怀疑,因为丧失与生活的关联,成为教条的怀疑;甚至象尼采指出的,哲学家只剩下了“图表脑袋”。而基于同样的理由,列维-施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才会嘲讽地说,法学陷入了“神学与新闻报道之间,看起来无 法给自己找到一个又坚固又客观的基础;要坚固就失去客观,要客观就无法那么坚固”。 哲学和法学尚且如此,何况其他系科。
难道这样的大学,不正象霍布斯所讥嘲的,只不说是妖魔施展妖法的魔窟罢了;象布鲁姆( Allan Bloom)讽刺的那样,大学不再是激励人们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卓越;而是教育每 个人固守自己的监牢,沉溺于封闭的心灵;或者象复旦(Ernest Fortin)所说,现代大学与 其说叫自己为“整全”(University),不如索性称呼自己为“杂多”(multiversity)。 80年代时,中国的大学生自信自己是“天之骄子”,是社会的立法者。大学生和他们的老师们匆忙地寻找各种教条,来指导他人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作为一个学习者,他是为了成为更好的教导者;作为一个发言人,他是为了成为代言人;作为一个行动者,他首先和最终都是为了带动他人的行动。一句话,大学作为社会的焦点,是因为大学希望成为社会的头脑和喉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