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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国企腐败大案 中石化原总经理如何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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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5 22: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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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中国石油石化》8月5日讯  作为国企高管腐败案中级别最高、掌管企业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多的一案,陈同海事件给人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
      陈同海案落定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此,陈同海成为国企高管腐败案中级别最高、掌管企业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多的一人。

      转眼又是北京的夏天,距陈同海东窗事发已整整两个多年头。7月15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因受贿罪,判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同海一度是影响中国经济的风云人物。在他执掌中国石化期间,中国石化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2007年以1316.36亿美元的年营业收入,在全球500强中排名第17位,成为排名最靠前的中国企业。然而,在此期间,陈同海的人生轨迹却从辉煌走向了没落。

      受贿近2亿

      陈同海受贿金额巨大,令人震惊,堪称国企高管腐败第一案。经法庭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对此,法院方面表示,论罪应判陈同海死刑。但是,陈同海在因其他违纪问题被调查期间,主动、如实地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属于自首;在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尽力挽回国家损失,向有关部门检举他人违法违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处发挥了作用,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在综合考虑全案案情以及陈同海的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之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庭审中,陈同海对所犯罪行全部承认,当庭也没有表示是否上诉。对于陈的这一表现,不少人认为,情理之中。  

    可以回顾一下,以往比陈同海犯罪数额小的案例,譬如,成克杰、王怀忠、郑筱萸等,他们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相比之下,法院对陈同海的判决可谓网开一面。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以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为例,李嘉廷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但因为其具有立功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样,对于陈同海的死缓判决,也是符合人民法院一贯掌握的量刑标准和刑事政策的。

      “红顶商人”陨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陈同海的落马,再次证明,腐败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正如新华社评论员文章所言:“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其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法律,都必将受到严惩。”

      那么,一向颇为低调的陈同海,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在很多人眼里,陈同海是一位身居高位的“红顶商人”,出身革命世家,父亲陈伟达是中共上海老一辈领导人之一,曾任浙江省委书记、天津市委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和一些国企高管的经历类似,今年61岁的陈同海,多年来,一直在政企之间大步行走。应该说,凭借着自身的才华以及显赫的家庭背景,陈同海的仕途一直顺风顺水,46岁出任当时的国家计委副主任、54岁担当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

      作为国企改革的“少壮派”,陈同海深受中央有关领导的赏识和器重。一位中央领导曾这样评价陈同海:有为、有冲劲,是思路开阔的国企领导人之一。

      早年,陈同海毕业于东北石油学院采油工程专业,随后进入大庆研究院开发一室做地质员。不久,被调往当时的浙江省科委,成为一名技术性干部。1983年3月,陈同海返回石油系,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镇海石油化工总厂(现镇海炼化)履职3年零9个月,担任过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6年12月,陈同海又调回政府部门,担当浙江省宁波市常务副市长,开始长达12年的政治生涯,先后任职浙江省计经委常务副主任、浙江省宁波市代市长、市长,并于1994年1月,升迁为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4月,陈同海再度重返中国石化,连任了5年的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理。2003年3月,原中国石化总经理李毅中入主国资委,陈同海几乎没有悬念地成为中国石化集团的“新帅”,一个月后当选为上市公司董事长。  

    陈同海赶上了所有前任都没想到的好时代。”一位老石化人如是说。2003年,石化产业进入景气周期,中国石化赢利水平随之大幅提升。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中国石化实现销售10500亿元,增长约26%;实现利税约1300亿元,增长约18%,其中实现利润670亿元,增长约20%。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罔顾法纪,陈同海在任中国石化高管期间,却极大地辜负了众望,利用手中的职权,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007年6月2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下令,免去陈同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职务。三个月后,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十七大中央企业系统代表团分组讨论时,首次向媒体记者透露,陈同海处于被“双规”的调查阶段。

      双面陈同海

      与此同时,坊间传言也开始沸沸扬扬。有媒体报道,陈同海是人见人怕的“霸王”,每月公款花天酒地达120万,平均每天挥霍4万元。

      另有传闻称,中国石化在上海F1大奖赛上赞助费高达8亿元人民币,但陈同海仅用两天的时间就与主办方谈成了这笔投资。一家股份制人寿公司的筹备者费劲波折用了4个多月的时间约见陈同海,但谈了仅40分钟陈同海就同意出资2亿元入股。

      这一切,听后让人不由咂舌。但在一些基层员工眼里,陈同海平易近人,非常儒雅。有一次,陈同海前往南方出席某大型石化项目的奠基仪式,该企业的摄影记者,一直扛着机器跟踪拍摄。直到最后一刻,陈同海临上车前,突然转身,握住这位摄影记者的手,笑着说了一声:“谢谢,辛苦了!”

      事隔多年,这个小小的细节,至今让上述这位记者回忆起来颇为感概。和一些基层员工一样,他对陈同海并无恶感,认为陈同海在位期间建树颇多,譬如,提出“治散”主张,建立更加合理的薪金制度、加强海外战略的执行和大刀阔斧地进行资产重组等,由此提升了中国石化的利润率和市场化程度。  

    实际上,陈同海个性难琢磨,具有很强的双面性。中国石化内部人士说,陈同海行事作风的确非常强硬,这一方面表现在工作业绩,另一方面则表现在“一把手”权力的滥用。
      近年来,中国石化炼化“强桩”战略不断升级,拥有镇海炼化、茂名石化、青岛炼化等一大批具有世界级规模的大型炼化企业,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形成强大的集群优势。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庞大投资计划的落实,与陈同海战略眼光、魄力以及在政府高层的人脉不无关系。

      但伴随着企业的跨越式发展,陈同海的个人私欲也在空前膨胀。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陈同海不仅与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共同涉及青岛大炼油土地转让、染指奥帆基地商业开发案,而且涉嫌违规赞助上海F1赛事。

      2008年1月,人民网公布消息,陈同海在中国石化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数额巨大;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生活腐化。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就在案发前的半年,陈同海还大谈领导干部作风改进问题,他在2006年12月28日发表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我们运营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我们的首要责任。无论条件如何改善,我们都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力乱花钱。”现在看来,这番话,显然是一个巨大的讽刺。面对自己酿下的悲惨结局,陈同海只能在铁窗里痛苦地反思。

      “去陈同海化”的中石化

      如今,陈同海的时代已渐行渐远,而“去陈同海化”的中国石化,将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

      一位中国石化内部人士坦陈:“如果说陈同海出事,对中国石化没有影响,那并不客观。”的确,陈同海案件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对中国石化内部产生了巨大的警示意义,让各级领导干部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值得欣慰的是,在现任总经理苏树林的指挥下,目前中国石化的各项工作运行平稳。说到这,就不得不提及两年前中国石化那次有史以来最大的人事震荡。那是2007年6月22日的晚上,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突然发布公告,陈同海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和董事职务。而就在当天下午,刚刚上任辽宁省组织部部长半年的苏树林已火速“空降”中国石化。
      匆忙接到任命的苏树林,遇事不惊,思路清晰。他在紧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开诚布公地提出了四项要求,第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第二,要按照党组既定的工作方针,把各项业务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第三,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关键时期实现“四个稳定”。第四,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干部,爱护干部,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企业发展中的中坚骨干作用。

      这一部署,有效地稳住了当时的紧急局面。一周之后,在考察燕山石化时,苏树林又提出了“三不变”,即原有领导分工不变,工作方针不变,原有工作程序不变。

      事实证明,两年来,中国石化原来既定的战略目标并没有变,譬如,陈同海在任时大力推进沿海“强桩”战略,苏树林上任后,这一战略得到了进一步升级。去年以来,中国石化与上海、杭州等城市和广东、福建等省份建立战略合作,优化投资布局和产业结构。

      同时,在做长上游“短板”方面,苏树林的进入,也给中国石化带去了新的作为。尤其是对上产潜力最大的塔河油田、普光气田,中国石化更是全力以赴,加快加工能力建设,抓紧扩能改造,并充分发挥现有装置的潜力,动用优势兵力寻求集中加工的优化方案。

      在“走出去”方面,中国石化的脚步也在继续加快。从去年底起,中石化先后收购了加拿大Tanganyika公司和瑞士公司Addax。其中,堪称转型性收购的Addax一案收购金额高达72亿美元,成为中国油气行业史上最大的交易。后者的年产量达700万吨,这一数字相当于中石化2007年全年的海外份额油产量。(来源:《中国石油石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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