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5-1-24 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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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多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随着廉租房建设的推进,要求废除经济适用房政策以节约资源全力推进廉租房的呼声越来越高。经济适用房向何处去?不仅考量着政府的智慧,也牵连着特殊的国情。
■茅于轼炮轰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既没有效益又没有公平,我反对。”近日,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武汉演讲时,再次把矛头对准经济适用房。
除了一些地方的经适房面积超标外,茅于轼认为,经济适用房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经济适用房便宜是靠政府低价拿地来的,另外,经济适用房还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因为便宜的房子谁都想占,谁的手里头有分配的权力,就有机会贪污。
“我建议经济适用房要赶紧停下来,一点好处都没有。”茅于轼说。
此前,茅于轼曾多次公开反对经济适用房建设,认为其结果是富人挤占穷人资源。在谈到廉租房建设时茅于轼曾表示,廉租房建设不必每户都设厕所。茅于轼呼吁叫停经适房和廉租房不设厕所,引发了各界人士的口水战争。
事实上,反对的声浪不独来自茅于轼这位特立独行的经济学家,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全国推开后,争议便如影随形。
另一位反对建经济适用房的是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他曾撰文指出,“经济适用房”的非市场运作,让政府有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一度成为公务员和政府权力部门谋取利益的重要资源,毫无监督可言。经济适用房有扰乱价格体系、破坏社会信用、扩大贫富差距、滋生寻租腐败等八大弊端,应该立即寿终正寝。
将经济适用房问题推向风口浪尖的还有住房公积金的流向———上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表示,目前正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试点,能够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此举引来舆论一片哗然,“怎么能撇开公积金的所有人,用公民的私有财产来建经济适用房?”多名学者公开撰文表达他们的不满。
学者朗咸平也在近期发表谈话说,政府不应该去救房市,而是大量地兴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如果能保障低收入者都有房住,政府救不救市没有意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高层到民间,经济适用房政策正在引起人们热烈而广泛的讨论,这项我国独创的住房保障制度将走向何处?
■钟茂初指出经适房“五宗罪”
旨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经济适用房为何广受非议?
“经济适用房问题的出现,既有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又有制度设计中的先天缺陷。”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钟茂初教授说。
顾名思义,经济适用房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小面积、低价格的住房。其低价格本身包含了一定的政府补贴,主要反映在政府以优惠价格提供土地、部分政府住房保障资金投入以及政府对经适房运营过程中一些税费的减免。
这样便产生了理论上的疑问,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以外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根本无力购买住房,势必造成经济适用房的受益者不是低收入者,只能是中等以上收入者。
钟茂初教授认为,经济适用房政策效果之所以广受质疑,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是社会保障体系所应着重关照的低收入群体,政府补贴用于中等以上收入者不合乎公平原则。
其二,经济适用房并没有覆盖所有同等收入条件的人群,政策人为地造成新的不平等。经济适用房的资源稀缺,也就造成了某些特定人员有牟取不当利益的机会。
其三,经济适用房监管成本过高,对于购买者资格、规定年限内不得转让、是否违反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等等,都不得不进行审核和监管,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监管效果不佳。监管还存在查与不查、严查或不严查、取证与诉讼等多方面的难题。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与销售者之间是合同关系,与政府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无论采取什么手法获取经济适用房,均不承担刑事责任。
其四,经济适用房是一次性的优惠补贴,并不能动态地保证中低收入群体长期受益,政府没有任何手段可以根据购买者收入水平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控,不得不年复一年地投入优惠土地和补贴。
其五,各地方在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用于建设拆迁安置。这一做法,看似合情合理,对社会公众而言,对低收入群体而言,是有悖公平的。因为,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拆迁无论是商业性的、还是公益性的,都是政府和投资商与被拆迁者之间的商业性行为,理应由拆迁者给与足额的补偿。采用经济适用房安置的做法,实质上是“挪用”属于社会公众的土地资源、社会保障资源。
“经济适用房政策,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许多需要厘清的问题,是否适合继续推行、是否适合大规模推行,应当认认真真地思考和讨论。”钟茂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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