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萝卜锅 于 2021-2-17 16:22 编辑
愿望的统一,并不妨碍节点位置的随机。 首先,地日(阳)运动周期决定年、地月(阴)运动周期决定月,地球自转周期决定日,但三个周期相互不能整除,古人对地日月运动掌握得又不精确,所以历法常常阴阳不调,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怎么也尿不到一个壶里去,于是只好严肃认真地糊弄,用闰月等手段牵强附会,公式也要,参数也调,择日与撞日相结合。不同理论、不同算法,就有不同历法,算出来的一月初一,那就不是同一个“日子”。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在的公历和农历,驴唇基本上对不上马嘴,只能调整参数,在年份上强行同步。
所以如果你非要较真,传统的春节究竟应该是哪一天,古人只能说,算到哪天是哪天。 其次,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领导,择日思想也不同。比如——
从舜开始,春天的第一个月第一天,一月初一为春节。
到了商朝,改成十二月初一为春节。有什么道理呢?只能说,道理是可以为解释事实提供定制服务的,尤其是对领导。
秦始皇灭了六国之后,大家一起过秦历的春节,也就是十月初一,一直过到汉代。
汉武帝上位后,感觉秦历用着不舒服,会逼死强迫症,于是重造“太阳历”,规定新历的一月初一过春节。
一月初一为岁首,符合多数人对“开始”的认知,所以受到普遍欢迎。但有的领导就是爱和人民群众的习惯过不去,比如王莽,成功上位后,又把岁首改成十二月初一。不过,这样的领导下台后,他的真知灼见会随着王位的丢失,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不管怎么波折,正月初一为岁首,仍是两千年来的主流。
到了明清时期,各届领导已经厌倦了历法不准的困扰。好在那时科学已经萌芽。明末清初,西方教士汤若望等参与了修订中国历法——这就是1645年(顺治2年)发布,并沿用至今的《西洋新法历书》。从那时起,我们过的春节,就都是这套历法算出来的正月初一。
到了1912年,孙中山就任大总统后,感觉与世界同步比较好,于是决定废除阴历,改用世界上越来越流行的公历,岁首就是公历的一月一日。
日历与世界同步当然好处多多,但在强大的民俗惯性面前,新政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在群众的呼声中,1914年,袁世凯重新定义了春节、元旦两个词语:元旦指公历的1月1日,春节指农历的正月初一。
新的进了门,旧的轰不走,于是,我们突然多了个代表岁首的节日。
此后,民国两任领导先后在1924年、1928年、1930年尝试废除农历春节,但他们的一切努力都败给了民俗。
对于节日,中国人民有着喜新恋旧的优良传统。喜欢过节,是我们最人性化、充满人情味的表达。
1949年后,新中国顺应民意,继承了公历纪年,但保留了部分传统节日,规定元旦、春节,都是法定节假日。
每一年,我们都依法享有两个“岁首”意义上的假期。
没有哪年的问题是一次重启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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